針對近日有關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的相關報道,我司聲明如下:
我司微囊乳鈣咀嚼片是針對具有咀嚼能力3歲以上兒童開發(fā)的食品,其原料乳礦物鹽屬于衛(wèi)生部2009年第18號公告中正式批準使用的新資源食品。該產品在包裝盒上明確標示“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的兒童方可食用本品”完全符合我國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
一、衛(wèi)生部2009年第18號公告中批準將乳礦物鹽等7種物品列為新資源食品,使用范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。我司微囊乳鈣產品中原料乳礦物鹽屬于新資源食品,在包裝盒上明確標示“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的兒童方可食用本品”;
二、按衛(wèi)生部發(fā)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10765、GB10767中對嬰幼兒人群年齡段的明確定義,嬰幼兒是指0-36月齡(即0-3歲)的兒童;
三、我司微囊乳鈣咀嚼片采用來自牛奶的優(yōu)質乳鈣,食用本品是一種通過日常膳食獲得鈣的良好方式。
合生元歡迎社會各界對公司的關注與監(jiān)督,并將秉承“把優(yōu)越做成產品,把責任變成品質”的理念,為消費者提供專業(yè)、健康、安全的產品和服務。
廣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
二0一二年十月九日